关于做好2020年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 招生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6 17:06:00  作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73
关于做好2020年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
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
        2020年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合理做好联合培养专业硕士学位学科点的建设规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科、专业设置
        1.招生学科的设置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进行梳理,充分体现学科的内涵、优势和特色,充分体现与职业性紧密结合的特点,根据社会需要和导师情况,科学规范地确定相对稳定的招生方向。招生专业根据《华南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目录》(附件1)进行设置。
        2.对于需要新增招生专业的学院,学院领导应先与华南理工大学相应学院的院长联系,协商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相关事宜,华南理工大学相应学院同意后,学院再填报《申请联合培养专业硕士学位学科点简况表》(附件2)

二、招生计划
        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2020年联合培养专业硕士学位招生计划汇总表》(附件3)。

三、新增研究生导师遴选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与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书》的精神,我校教师必须先获得华南理工大学兼职导师资格后才能指导联合培养研究生。各学院积极组织教师参与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生兼职指导教师遴选工作。

(一)遴选范围
1.2018年、2019年已招收联合培养研究生的16名研究生导师不必申请。
2.计划2020年招收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教师务必申请。
3.鼓励计划在今后招收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教师积极申请。

(二)遴选条件
1.身体健康,新增的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2年7月1日后出生)。
2.在本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入职时间1年以上,在教学科研岗位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教学科研岗位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满3年并具有博士学位。
3.熟悉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性质、特点和培养目标,能认真履行指导教师职责,了解和掌握国家、华南理工大学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
4.有明确而稳定的科研方向,已在某方面进行过较系统的研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科研成果。主持或主持过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应用型课题,具有较丰富的相关行业实践经验。有在研的横向科研课题(承担项目单位必须是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近3年,理工科类科研项目获资助经费原则上不少于10万元,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获资助经费原则上不少于5万元。

(三)遴选程序
1.申请人填写《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4)、《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2020年申请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情况汇总表》(附件5)、《专业学位硕士生兼职导师名单汇总表》(附件6),申请人必须在“硕导简况表”上签名。申请人还需提交与“硕导简况表”相对应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包括论文、著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科研项目和经费等)。各学院应严格按照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将同意推荐的申请人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科与科技处。
2.学科与科技处将推荐申请人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华南理工大学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华南理工大学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表决通过者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将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生兼职指导教师名单报华南理工大学主管校领导审核。
3.华南理工大学主管校领导审核后,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处发文公布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生兼职指导教师名单。
上述材料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于5月16日前将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学科与科技处(行政楼411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354373750@qq.com。过期不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本单位2020年研究生招生资格。
联系人:周继香,联系电话:36903386。
 
附件:
2020联合培养研究生.zip
1.华南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目录
2.申请联合培养专业硕士学位学科点简况表
3.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2020年联合培养专业
  硕士学位招生计划汇总表
4.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简况表
5.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2020年申请联合培养
  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情况汇总表
6.专业学位硕士生兼职导师名单汇总表
 
 
                                  学科与科技处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