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要求,以学生自愿申报、班导师推荐,经我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集体评议讨论,现对获得 2020-2021 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资格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获得土木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资格学生名单(1人):
获得土木工程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资格学生名单(19人):
1.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院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2.公示时间:2021年9月30日-10 月9日
3.受理单位: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B1-204)
4.联 系 人:学工办副主任 陈穗君(15914375188)
5.联系电话:020-36903584
土木工程学院
2021年9月30日
文字录入:李香 土木工程学院